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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 | 人工智能赋能应急管理现代化的政策文件

2025-09-19

当前全球突发事件正处于多发频发的严峻态势,然而传统应急管理模式在风险研判、应急响应、决策指挥等核心环节,仍存在信息获取滞后、资源调度低效、决策支撑不足等突出短板。随着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破解应急管理难题、提升应急处置效能提供了全新技术路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领域的智能化、现代化工作,在多个专项规划及政策文件中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数智技术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建设与应用。本文摘编相关专项规划与政策文件要点,供学习参考。

一、《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关于“打造安全治理多元共治新格局”的要求。推动构建面向自然人、数字人、智能机器人等多元一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安全预警、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现场救援、社会动员等工作水平,增强应用人工智能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能力。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网络空间治理,强化信息精准识别、态势主动研判、风险实时处置等能力。

关于“共绘美丽中国生态治理新画卷”的要求。提高空天地海一体化动态感知和国土空间智慧规划水平,强化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围绕大气、水、海洋、土壤、生物等多要素生态环境系统和全国碳市场建设等,提升人工智能驱动的监测预测、模拟推演、问题处置等能力,推动构建智能协同的精准治理模式。

关于“提升安全能力水平”的要求。推动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能力建设,防范模型的黑箱、幻觉、算法歧视等带来的风险,加强前瞻评估和监测处置,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合规、透明、可信赖。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强化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坚持包容审慎、分类分级,加快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人工智能治理格局。

二、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关于“利用人工智能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构建公共安全智能化监测预警与控制体系。围绕社会综合治理、新型犯罪侦查、反恐等迫切需求,研发集成多种探测传感技术、视频图像信息分析识别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智能安防与警用产品,建立智能化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公共区域安防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或城市开展基于人工智能的公共安防区域示范。强化人工智能对食品安全的保障,围绕食品分类、预警等级、食品安全隐患及评估等,建立智能化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加强人工智能对自然灾害的有效监测,围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和海洋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构建智能化监测预警与综合应对平台。

三、“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关于“数据要素×应急管理”的要求。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探索利用电力、通信、遥感、消防等数据,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私挖盗采、明停暗开行为的精准监管和城市火灾的智能监测。鼓励社会保险企业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研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评估模型,开发新险种,提高风险评估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提升自然灾害监测评估能力,利用铁塔、电力、气象等公共数据,研发自然灾害灾情监测评估模型,强化灾害风险精准预警研判能力。强化地震活动、地壳形变、地下流体等监测数据的融合分析,提升地震预测预警水平。提升应急协调共享能力,推动灾害事故、物资装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等数据跨区域共享共用,提高监管执法和救援处置协同联动效率。

四、《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强化重点领域应急机器人研制”的要求。针对抗洪抢险、森林草原火灾救援、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城市消防、应急指挥通信、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急能力提升需求,研制险情侦察类、生命搜索类、物资保障类、消防灭火类、高危场景作业类、复杂场景救援抢险类、生命通道构建类、通信保障类等机器人装备,实现高端装备自主可控,提升高危场景作业安全性,增强重特大灾害事故无人化、智能化抢险救援能力,推动人灾直接对抗向依靠机器人减人换人模式转变。

五、《“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关于“推进应急标准建设”的要求。实施应急管理标准提升行动计划,建立结构完整、层次清晰、分类科学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构建完善应急管理、矿山安全等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针对灾害事故暴露出的标准短板,加快制修订一批支撑法律有效实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应急管理领域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应急产品及服务类团体标准。

关于“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预报”的要求。充分利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遥感、视频识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提高灾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完善应急卫星观测星座,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事故监测预警网络。广泛部署智能化、网络化、集成化、微型化感知终端,高危行业安全监测监控实行全国联网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区域联网。完善综合风险预警制度,增强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发展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体系,优化地震长中短临和震后趋势预测业务,提高安全风险预警公共服务水平。

关于“强化应急预案准备”的要求。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善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标准,规范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分级。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衔接协调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动态修订机制。强化预案的刚性约束,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级别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强化上下级、同级别、军队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建设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预案配套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关于“强化信息支撑保障”的要求。广泛吸引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集约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数字技术在灾害事故应对中的运用,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空、天、地、海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提高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绿色节能型高密度数据中心,推进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建设,完善多数据中心统一调度和重要业务应急保障功能。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建立符合大数据发展规律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灾后评估和社会动员等功能。

六、《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关于“强化智能监测预警”的要求。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提高预警精准度,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数据成果动态更新制度,强化结果分析应用。加强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推动系统应用向基层延伸,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和风险综合研判。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老化燃气管道、桥涵隧道、病险水库等高风险领域加强风险实时监测,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落实直达网格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及时传达到户到人。

关于“加强科技赋能”的要求。推动“智慧应急”和基层治理有机融合,按照部省统筹管理、市县推广创新、基层落地应用的要求,推广应用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系统。强化系统集成,加强数据融合与分析应用,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提供隐患辅助识别、预警预报自动提醒等智能服务。加强“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状态下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在基层推广配备“小、快、轻、智”新型技术装备。

七、《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探索应急战术互联网新模式”的要求。应急管理部建设大型长航时无人机空中骨干节点及区域地面骨干节点,组织制定互联网关技术标准规范,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总队要按照“装备利旧、制式兼容、强化融合”原则建设地面节点,各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战术子网,共同构建救援现场应急战术互联网,形成“单兵数字化、战场网络化、作战可视化”的新型作战模式。

关于试点“智慧应急”的要求。坚持先行先试、引领示范,支持鼓励各“智慧应急”试点省份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相关业务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通过创新驱动实现先进信息技术与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深度融合,探索经验、总结提炼,形成一批管用实用的先进智能化应用模式,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做法。

八、《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关于“推进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的要求。推动5G、人工智能、机器人、北斗、新材料等在安全应急装备领域的集成应用及规模应用,遴选具有技术先进性、应用实效性、模式创新性、示范带动性的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开展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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