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推荐新闻

【应急管理理论】柴华 |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研究: 一个分析框架

2023-12-25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研究: 一个分析框架


柴  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讲师)

摘  要:城市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安全风险是其面临的重大挑战。本文基于人、物、环、管四要素基本理论, 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利因素、管理上的缺陷四个方面, 构建一个四要素城市风险防控分析框架, 并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方法, 揭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面临的实践困境。研究发现,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可以围绕四个方面综合推进: 增强安全意识防控人的不安全行为, 系统安全设计防控物的不安全状态, 依靠科技支撑防控环境的不利因素,完善制度建设防控管理上的缺陷。

关键词:城市; 安全风险; 风险防控; 案例分析; 分析框架

一、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基本现状


《辞海》中“城市”的定义是:具有一定的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第二及第三产业高度集聚、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点。从词语构成来看,城市包括“城”与“市”两个词汇,《吴越春秋》中说道:“鲧筑城以卫君,造郭以守民,此城郭之始也。”揭示出“城”以封闭为特征,以防御为目的;《史记正义》中提及:“故人未有市及井,若朝聚井汲水,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故言井市。”不难发现“市”以开放为特征,以交易为目的。当代社会“城”与“市”更是密不可分、缺一不可,有“城”无“市”俗称“鬼城”,有“市”无“城”则是乡村集市,都不能称为现代意义上的城市。      

安全风险是指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随着古典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大规模城市化进程中蕴含着极大的安全风险,成为影响和制约城市公共安全发展的重要因素。城市安全风险起源于城市本身,与之共存并随其发展所处阶段不同而发生性质变化。过去的城市安全风险往往是单体性风险:容易识别、种类单一、周期群发、容易解决;当前的城市安全风险则是总体性风险:不易辨识、类别剧增、交织叠加、难以处置。2021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的《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中指出,“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易发多发”。城市内部因生产生活空间高度关联,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日趋复杂,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极易积累超出一般逻辑的安全风险,城市安全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加大。    

 新时代积极探寻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发展路径对于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就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最早诞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战争催生了体系结构较为严密的民防制度;非战争时期,自然灾害频发推动了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和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进而在国家治理体系内部演化出城市安全管理架构,并逐渐发展出城市特有的安全防控体系。近年来,城市化漫长过程中的全球化和自由市场政策加剧了两极分化,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形势愈发严峻。      就发展中国家而言,伴随着战争催生民防、突发事件催生应急管理、应急管理经验累积催生安全风险防控的整个历程,不同国家呈现出不同的风险斗争结果和防控发展趋势。一方面,部分东南亚和拉美国家因失序的城市化深陷中等收入陷阱,社会群体的严重分化和普遍不平等极易引发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各类冲突事件,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另一方面,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启的跨越式发展,产生了时间压缩效应,导致各种安全风险问题集中爆发。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如郑州“7·20”特大暴雨)、事故灾难(如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如上海“12·20”外滩踩踏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各类突发事件多发频发,城市安全风险形势严峻并呈现耦合联动的复杂局面,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一个四要素分析框架


      因区位特征、气候条件、产业类型等影响因素不同,不同城市的安全风险具有不同的特点。综合国内外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比较研究发现,不同城市的事故类型存在明显差异,但引发事故的原因却存在显著共性,不外乎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物的不安全状态(物)、环境的不利因素(环)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管)。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曾调查75000件工伤事故,发现有98%是可以预防的。在可预防的工伤事故中,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主要原因的占89.8%。日本厚生劳动省通过对50万起工伤事故调查发现,只有约9%的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无关。同时城市化也产生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生境退化等诸多问题,环境中的不利因素如气候变化、自然灾害频发、自然资源基础脆弱等极易形成各类安全风险,是事故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此外,导致人、机、环境存在缺陷形成事故隐患的原因是管理方面存在缺陷,管理缺陷是导致事故的本质原因,因此预防事故要重视纠正管理缺陷。

      事故致因理论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研究中起到重要作用。从事故致因理论出发,可以将城市安全风险看作是由人、物、环、管等不同要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而共同形成的。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目标遵循最低合理可行原则(ALARP),不是完全消除风险,而是在尽可能降低风险不利影响的同时,保障城市安全发展。事故致因理论和ALARP原则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源泉,严密的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网络应重点关注人、物、环、管四大要素,并统筹好城市发展和城市安全两件大事。本文基于四要素理论,采用案例分析方法,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利因素、管理上的缺陷四个方面,构建一个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用以研究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实践困境和路径探索。


a910e25a2d837633a33625c42d89282e.png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大量资料表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事故,要比“物”“环境”“管理”等的不安全因素引起的事故比例高得多。杜邦研究成果表明,事故的发生96%源于人本身的不安全行为。2013年,陈红通过对我国煤矿1980—2000年20年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全面统计发现,人的因素占事故直接原因的比例高达97.67%。2022年版《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将人的因素定义为:“在生产活动中,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从人员自身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来看,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心理和生理层面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如:心理层面的无意识、非理性、机能失调等,生理层面的健康状况异常、生理缺陷等;从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来看,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则是指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如:技能方面的不知道、不了解、不熟练等,组织方面的渠道不畅通、信息不对称等,环境方面的昏暗作业、噪声、高温等,干扰方面的突然喊叫、意外触碰等。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海恩里希(H.W.Heinrich)一方面强调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事故发生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指出了机械的或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人机系统把生产过程中发挥一定作用的机械、物料、生产对象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统称为物。物都具有不同形式、性质的能量,有出现能量意外释放、引发事故的可能性,由于物的能量可能释放引起事故的状态,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札别塔基斯(M.Zabetakis)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大多数伤亡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过量能量或干扰人体与外界能量交换的危险物质意外释放而引起的。

      物质能量意外释放是导致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直接原因。结合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不难发现,系统内危险源的发展变化和相互作用是导致能量意外释放的关键因素:系统中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各种能量或危险物质被称为第一类危险源,其本质特征往往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而导致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被称为第二类危险源,其防护层特性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由此可见,有效防控物的不安全状态应重点从危险源的本质特征和防护层特性两方面着手。

(三)环境的不利因素

      两类危险源理论从系统安全的观点来考察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的原因,认为第二类危险源包括人、物、环境三个方面的问题。环境的不利因素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极易引发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城市运行系统内环境的不利因素,既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如暴雨、地震、台风等;又包括社会环境因素,如群体性事件、舆情事件等;还包括作业环境因素,如照明不良、粉尘影响、高温作业、噪声影响、通风不畅、湿度影响等。

      环境的不利因素之所以产生,一方面是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这种情况往往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是作业环境不良等非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通过有效辨识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综合分析其影响程度和产生原因、明确控制环境不利因素的目标和任务等来制定措施或计划。同时,切断或阻隔环境的不利因素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直接影响,进而有效防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管理上的缺陷

      博德(Bird)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他认为虽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但深入调查发现,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上的缺陷。傅贵通过观察事故统计得知,几乎100%的生产安全事故是责任事故,且是由于事故单位的管理漏洞所引起。管理活动中往往包含人、物、环等诸多要素以及贯穿始末的各个环节。防控城市安全风险的关键在于做好闭环管理,有效规避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风险防控生命周期理论,完整的城市安全风险管理活动具体包括计划准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处置四大基本环节。同时,风险监测、风险沟通和风险预警同反馈机制一道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任何环节上的漏洞或疏忽都可能造成管理上的缺陷,进而导致事故发生。由此可见,要准确把握风险管理的生命周期,细化各环节、各阶段的要点和难点,尽可能地避免管理缺陷的形成,推进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有效落实。

三、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实践困境:典型案例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面临的安全风险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此过程中,城市安全风险防控面临的实践困境也相应地发生了重大变化。本文以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为例,基于人、物、环、管四要素分析框架进行案例研究,深入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进而揭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面临的实践困境。

      2021年6月13日5时38分,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附近有人员发现燃气泄漏并拨打110报警;5时53分,119指挥中心接警并通知十堰东风中燃公司抢险;6时00分,民警到达现场,迅速组织群众疏散并实施现场警戒;6时04分,消防车到达现场;6时14分,燃气公司抢修队员到达事故现场并于8分钟后关闭燃气管网截断阀门;6时30分至38分,燃气公司抢修队员告知公安和消防人员处置结束、可以撤离,民警提出在现场继续观察并警戒15分钟,119指挥中心要求继续做好现场安全监护;6时42分,爆炸发生,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天然气中压钢管严重腐蚀导致破裂,泄漏的天然气在集贸市场涉事故建筑物下方河道内密闭空间聚集,遇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排出的火星发生爆炸。”不难发现,人的因素直接体现为商户在经营餐饮的过程中,造成了火星违规排至河道;物的因素重点表现在天然气自身特性以及运输管道破裂两个方面;环境因素则体现在潮湿环境和密闭空间影响;管理因素贯穿在人员疏散、材料把关、监测预警等多方面、各环节。

(一)人的因素:人员安全意识不够

      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人的因素突出表现在人员安全意识严重不足,具体包括:一是现场抢修人员,在进入燃气泄漏现场未携带燃气检测仪,不熟悉阀门位置所在,且未及时关闭事故管道下游端燃气阀门,未按企业预案要求采取疏散人员、禁绝火源等应急措施,最重要的是,在燃爆危险尚未消除的情况下,向公安、消防救援人员提出错误建议,严重误导现场工作;二是“聚满园餐厅”商户,违规铺设排烟管道至地下河道,在燃气泄漏发生后未及时疏散撤离,依旧明火营业;三是现场抢险人员,未及时评估险情并尽快疏散河道上方涉事建筑物内的相关人员;四是巡检责任人员,未定期对涉事燃气管道进行巡检并及时维护;五是相关监管人员,存在监管执法不严格、跟踪督办未落实、走过场、搞形式等明显问题;六是现场其他人员,在未做任何个体防护的情况下,随意进入燃气泄漏现场查看情况。不难发现,一起事故背后往往涉及多元主体,导致多元主体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关键因素是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够。

(二)物的因素:物料安全把关不足

      从燃气泄漏到爆炸事故发生贯穿其间的物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燃气管道破裂导致燃气泄漏,涉事管道位于茶树沟河道附近,因管道弯头外未按防腐规范施工,在长期潮湿环境影响下,管道受腐蚀导致壁厚减薄并最终造成穿孔破裂;二是管道压力传感器长时间故障,自2021年2月至事发,燃气泄漏点附近的管道压力传感器一直处于故障状态;三是天然气自身特性,天然气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在送达最终用户之前,常通过添加硫醇、四氢噻吩等为天然气添加气味以助于泄漏检测。虽然天然气比空气轻,不易积聚且极易扩散,但当天然气在地下河道等相对密闭的环境内不断聚集且达到一定浓度时(甲烷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5%~15%),极易受火源影响而触发威力巨大的爆炸,可能会夷平整座房屋,甚至殃及邻近的建筑,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其中,鉴于燃气自身特性难以改变的现实情况,有效防控物的不安全状态形成的关键因素在于燃气管道防腐施工、管道压力传感器正常运行、防止燃气积聚等防护层设计严格把关。

(三)环境因素:环境监测预警失效

      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环境因素既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又包括社会环境因素。其中自然环境因素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河道内潮湿环境影响,潮湿气体在事故管道外表面形成电化学腐蚀,腐蚀产物物料膨胀致使整个防腐层损坏,进而造成管道腐蚀、壁厚逐步减薄并形成部分穿孔,最终引发燃气泄漏;二是河道内密闭空间形成,涉事故建筑物南北两头溢洪口封堵,东侧因用水泥板材在河道上修建便民通道造成封闭,西侧近河道处违规加建房屋,最终形成南北封闭、东西局部封堵的密闭空间,使得燃气泄漏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社会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地方上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特殊时期不敏感,敏感时期抓不紧。环境不利因素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监测预警方面失效,导致防护层失守并最终引发燃气爆炸事故。

(四)管理因素:管理环节漏洞频出

      管理因素贯穿于人、物、环等多个要素之间,涉及预案、体制、机制等诸多方面,该起事故的发生直接暴露出管理环节漏洞频出:一是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应急反应迟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中走样,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二是企业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安全投入、培训、生产等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健全;三是部门监管责任缺失脱节,常态化的安全生产检查机制不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四是党委政府地方属地责任亟待加强,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未能厘清相关部门责任,在燃气监管与执法职能调整移交的过程中忽视安全,导致监管职责悬空;五是地方政企之间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和经验不足;六是物业安全管理混乱,存在违建商铺出租利用、忽视合同条款、安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实等明显问题。

四、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路径探索

      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是新时代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准确把握现阶段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现状的基础之上,通过构建人、物、环、管四要素分析框架,聚焦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提出增强安全意识防控人的不安全行为、系统安全设计防控物的不安全状态、依靠科技支撑防控环境的不利因素、完善制度建设防控管理上的缺陷,积极探索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路径用以破解面临的实践困境(如表1所示),着力提升城市安全风险抵御能力和防控水平。

(一)人:增强安全意识

      人既是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主体,又是防控的客体。意识作为行为的先导,防控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关键在于增强人的安全意识。

0c56e5fa3ac03d57dad35eb81255485a.png

      首先,强化教育培训是基础、贯以行为科学是原则。维格莱斯沃斯(Wigglesworth)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错误行为,间接原因是人的知识匮乏,根本原因是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是避免事故发生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然而,安全教育培训不是一蹴而就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揭示出人的记忆遗忘规律,由此可见,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科学引导、周期轮替的基础之上。同时,从生理的角度来看,人的行为受生物节律影响。20世纪初,德国医生菲里斯(Frith)和奥地利心理学家斯瓦波达(Swoboda)研究发现,人的体力周期、情绪周期和智力周期分别是23天、28天和33天,利用生物节律科学安排调休,可以有效避免事故发生;从心理角度来看,人的心理状态如省能心理、侥幸心理、逆反心理、凑兴心理、从众心理、冷漠心理、麻痹心理、自私心理、冒险心理、贪利心理等,均会不同程度影响人的行为。深入研究行为科学有助于揭示人的行为规律,进而达到预防为主、防控人为事故发生的目的。

      其次,运用激励理论是手段、改善作业环境是条件。美国心理学家赫茨伯格(Herzberg)提出双因素理论,亦称“激励—保健理论”,他认为这两种因素是影响员工绩效的主要因素。其中,激励因素又称满意因素,是使人得到满足和激励的因素,大都产自工作本身或工作内容,如:工作上的成就感、工作本身的挑战性和价值感、工作成绩的认可度等;保健因素指向不满意因素,大多是环境和条件等外部因素,具体包括:政策管理、薪资待遇、工作条件等。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过程中,科学的激励理论通过合理的物质激励及精神激励举措不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通过研究环境、管理和其他刺激手段,采用积极或消极的强化手段,以实现工人的行为转变。科学的激励理论运用和积极的作业环境改善是防控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维护并保障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

      最后,落实检查监督是保证、营造安全文化是根本。检查和监督是防控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一种有效方法,也是完善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一种有效手段。广州石化于2003年开发了HSE检查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地促进了HSE体系的建设,落实了检查监督制度的实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构建统一的检查标准和考核标准,不断完善责任体系,促使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据相关标准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过程中严格执行检查监督,有效防控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组织行为学原理“个人行为决定于组织行为、组织行为为组织文化所导向”的组织行为学基本原理和詹姆斯(James)的观点,认为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组织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文化。且多年来学者们已经认识到,安全行为是受一个机构的社会信仰及对安全的态度所影响的,而这些信仰和态度可约束从业者的思想和行为,减少差错、事故的发生。因此,将安全文化视作管理思路,通过紧抓安全教育培训,着力培养多元主体在城市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态度,促使人对安全工作的定位回归到人性的思考,增强人员对于自身、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防范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效防控城市安全风险。

(二)物:系统安全设计

      物作为能量的载体,是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要素。物的不安全状态既反映了物自身的特性,也反应了人的素质及其决策水平。结合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有效防控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关键在于系统安全设计。

      一是进行本质安全设计。就第一类危险源而言,它们在客观上已经存在并且在设计、建造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其数量和状态通常难以改变。本质安全设计作为危险源控制的基本方法,通过选择安全的物料、工艺路线、机械设备、装置等,在源头上消除或控制危险源,而不是依赖附加的安全防护措施或管理措施去控制它们。1985年,克莱兹(Kletz)教授提出本质安全设计的五项基本原则:消除(Elimination)、最小化(Minimization)、替代(Substitution)、缓和(Moderation)和简化(Simplification),即通过设计避免或消除危险、将危害的严重性降到最低、用危险性更小的物质替换、适度减少危害、简化设备和过程设计以减少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同时,本质安全设计要考虑人的生理、心理等因素,遵循人机学设计原理,避免人为失误操作机械设备或因设备运转不正常引发人员反射行为进而造成危险。此外,尽管本质安全设计可以消除系统内的部分危险源、降低其危险性,但仍有残余风险,还需进一步采取防控措施以降低系统的危险性。

      二是进行防护层分析。第二类危险源作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内容,如何在进行本质安全设计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用以降低系统的危险性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防护层理念最早由美国化工过程安全中心(CCPS)提出,主要针对本质安全设计之后的残余风险,通过设置若干防护层,使得系统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根据防护层作用原理,通常可划分为主动防护和被动防护两大类。前者通过增设传感器等监测设备及时检测异常状态,使得系统处于低能量状态;后者通过设置物理屏障,限制或减缓能量的意外释放。防护层分析通过确定事故后果标准、设想事故场景、确定初始事件发生概率和防护层失效概率、进行危险性评估和危险性评价,以便于及时发现系统内的危险源和异常状况,判断现有安全举措是否符合系统需求,调整或增加相关措施用以保障系统安全。

      三是功能安全保障。复杂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往往会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甚至会造成整个系统瘫痪。随着计算机、集成电路等技术渗透到工业领域并参与过程控制,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也越来越多地用于安全目的。国际电工委员会颁布了IEC61508《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标准,引入功能安全的概念,即当任一随机故障、系统故障或共因失效都不会导致安全系统故障。安全相关系统是以某种技术实现功能安全的系统,属于主动防护范畴。它可以是独立于设备、过程控制的系统,也可能是设备、过程控制系统本身具有安全功能。功能安全保障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系统安全的可靠性,有效防控物的不安全状态,进一步推进系统安全设计。

(三)环:依靠科技支撑

      环境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人和物的状态或行为,环境的不利因素极有可能诱发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依靠科技支撑防控环境方面的不利因素是维护城市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方面,针对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人类不得不承认自身对于自然的认知还存在多种局限,现有的科学技术水平对于防控该类风险仍存在一定差距。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完全不能预见的自然灾害逐渐减少,然而,对于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存续时间和波及范围等要素仍无法准确预见。因此,要依靠科技支撑,不断强化对环境风险的全面排查;同时,通过科学测算进行风险评估,针对不可抗力进行合理的制度设计,解决由环境的不利因素导致的风险损失分担问题;此外,加强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有效防控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带来的风险损失。

      另一方面,就作业环境不良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言,其不利影响往往是人类对于自身能力认识存在局限的结果,且大都是可以预见、可以避免且可以克服的。首先,在规划建设时期,要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合理选址布局、设置各类安全标识、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其次,在运行管理时期,要通过构筑城市生命线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廊风险监测预警、道路交通风险监测预警等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对城市安全风险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精准预警;最后,要着力打造数字化、集约化、系统化的综合信息平台,加强科技手段在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应用,筑牢城市安全发展防线。

(四)管:落实闭环管控

      管理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而管理上的缺陷将会直接导致约束作用降低或失效,进而导致事故发生。有效防控管理上的缺陷关键在于落实闭环管控。

      一是构筑风险识别多元参与防线。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了解“防控什么”和“谁来防控”。一方面,风险识别通过开展城市安全风险历史及现状调查,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初步清单,具体回答“防控什么”的问题。另一方面,鉴于城市风险不会只以一种形式出现,应在把握其特点进行有效风险识别的基础之上,构筑风险防控多元参与防线,具体回答“谁来防控”的问题。在进行城市安全风险识别的过程中,不仅要有效辨识并科学分析多类传统风险,还要格外关注新兴领域,避免因认知匮乏或预见性不足导致新兴风险。同时,城市范围内多要素高度集中,极易诱发关联风险。相关主体在管理缝隙或管理交叉地带,易因注意力分配不均导致剩余风险产生。此外,存量的变化和增量的出现极易形成变更风险,新旧更替或变化之间的风险产生需要重点关注。当前,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由政府部门“一家独担”,然而,巨灾情境的应对往往超出政府自身的能力范围,应在明确政府主体责任的同时,着力打造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命运共同体,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专家学者等多元参与。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探索市场灵活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及公众参与渠道、聘请专家学者等参与城市安全风险识别工作等,积极构筑城市安全风险识别多元参与防线。

      二是推动风险评估工作精准落地。在进行城市安全风险有效识别的基础上,应根据风险源特点,选择适用的定性或定量评估方法,对某一事件或事物发生的可能性或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量化测评,并结合现有的法规标准以及城市安全风险监管模式,建立风险分级标准,用以确定风险大小,进而根据城市自身安全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防控力度”科学精准配置。常用的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有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专家评审法、贝叶斯网络评估法等,评估的重点内容包括:评估城市各类风险的发生概率、评估城市各类风险的严重程度、确定城市承受各类风险的能力、确定风险消减控制的优先等级等。鉴于城市内部公共安全风险包罗万象且危害特性各不相同,直接决定了其评估难度和复杂程度。首先,单一的评估方法无法适用于所有风险,因此需要通过收集风险特征信息并结合事故特点,精准选择适用的风险评估方法。其次,风险具有动态演化特征,应动态化、精准化跟踪风险并做到应评尽评,切实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再次,风险评估工作同样需要多元主体参与,通过不断完善评估体系,提高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最后,现阶段风险评估工作的具体流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等尚未健全,急需借助先进的科学方法和标准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推动风险评估工作精准落地。

      三是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城市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不是最终目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工作是为了实现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通过构建预警指标体系,结合城市安全风险因素自身特点和相关资料信息等,对各风险因素的变化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再根据预警指标参数测算结果评价各风险状态偏离预警线的强弱程度,若达到或超过临界值,及时向决策层发出预警信号并提前采取预控对策,将风险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涵盖领域多、涉及部门广、技术要求精。首先,要借助高端技术设备搭建城市安全立体化感知监测网络,部署可燃性气体探测仪、管道压力传感器、感温类火灾探测器等智能传感器,对城市范围内燃气管网、供水供电管网、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重点风险区域实现动态监测预警。其次,数据共享支持和科学算法应用是构建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核心内容。一方面,鉴于城市安全数据资源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多层级,为此,有必要推动构建城市安全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增强协同治理合力。另一方面,应围绕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专业算法及行业场景化智能算法等构建风险分析预警模型,结合历史数据、传感数据、人工输入数据等,对城市安全风险实现精准感知、分析、测算和预警。最后,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是对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的有效落实,通过城市安全数据共享平台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并将风险源、风险类型、具体位置等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推动形成快速响应机制,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是运用风险控制动态调整策略。城市安全风险控制是指城市管理者在确定城市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之后,通过分析各类安全风险的概率及其影响程度,综合风险性质、评估结果、监测预警内容以及决策主体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及时制定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自留或风险减缓等方法策略。其中,风险规避是指当风险潜在威胁足够大、造成严重损失且自身无法承受时,采取主动放弃或加以规避的风险控制方法;风险转移一般适用于风险大、概率大或风险大、概率小的事件,以合同或非合同式的方法将风险应对的权利或责任转移给个人、企业或单位的一种风险处理方式;风险自留适用于风险小、概率小的事件,既不改变风险的客观性质,又不改变其发生概率及其潜在损失,将风险留给自身;风险减缓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或方法,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减少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常适用于概率大、后果小的事件。此外,风险控制策略需结合城市的发展变化,具体围绕顶层设计、专业引入、保险参与等动态因素,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促使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范围全覆盖;引入专业机构为风险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保险业在城市治理方面的参与度,为城市安全风险的分散转移提供有效工具。鉴于当前城市面临越来越复杂的风险状况,综合运用风险控制动态调整策略,有助于防控各类安全风险,积极维护公共安全。

原文刊发:《中国应急管理科学》2023年第10期,注释从略。

上一篇一图读懂+权威解读《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指南》(附全文)

下一篇应急管理部令 第13号